九原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免决定

  • 发布时间:2013年03月29日来源:btjyrd.gov.cn编辑:九原人大人气:文章属性:视力保护色:

     九原区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免决定

    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特木尔巴根的提请,经201332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如下决定:

免去:

程德军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哈林格尔法庭庭长职务;

聂挨秀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;

郭 俊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;

赵金龙 区人民法院麻池法庭庭长职务;

樊俊峰 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;

王俊生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。

任命:

王俊生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哈林格尔法庭庭长;

塔 娜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

樊俊峰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;

徐向明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;

赵金龙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

郭 俊 为区人民法院麻池法庭庭长;

徐淑玲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;

焦 敏 为区人民法院麻池法庭副庭长。

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新忠的提请,经201332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:

石峻升 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;

秦积光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