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火机
可随身携带的打火机
* 对于随身携带的用于吸烟的打火机(随身携带的用于吸烟的小型打火机或小型安全火柴),每人只可携带其中1个进入机内。
气体式打火机
一次性打火机(100日元打火机等)
打火机内部看似液体,但实际上是燃气(液体燃气)。
充气式打火机
燃油式打火机
装有吸油棉的燃油打火机
锂电池打火机
在锂电池中,仅限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在2g以下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瓦特小时在100Wh以下时,可随身带入舱内。
请勿在机内充电。
请妥善采取措施,以防止发热部分意外运行。
请妥善保管备用电池,以免发生短路。
不能随身携带或托运的打火机
* 油箱式打火机、雪茄用打火机、预混式打火机(涡轮打火机、喷射打火机、蓝焰打火机等)不可随身携带也不可托运。
* 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打火机用燃料(燃气、燃油)。
* 未装备防止意外运行功能的锂电池打火机,不能随身带入机内或托运。
气体式打火机
喷出强劲蓝色火焰的雪茄专用打火机
* 雪茄烟专用的可喷出强劲蓝色火焰的打火机
燃油式打火机
燃料箱未装有吸油棉的油箱式打火机
喷雾类
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的喷雾
根据法律规定,部分飞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喷雾类物品。
使用易燃气体的日用品、体育用品的喷雾类物品
日用品喷雾类(例:润滑油、涂料、清漆、防尘用的喷雾类物品)
体育用品喷雾类(例:运动器材保养剂、滑雪板用WAX等喷雾剂类物品)
可随身携带或托运的喷雾
非放射性化妆品、医药品(包括喷发剂),以及体育用品、日用品(不包括易燃气体、毒性气体)
根据IATA航空危险品规则,化妆品类(喷发剂、止汗喷雾等)、医药品类(杀菌及消毒喷雾、冷却喷雾),以及体育用品、日用品(不包括易燃气体、毒性气体),以每个容器在0.5kg或0.5L以下为条件,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或托运2kg或2L。
* 喷雾的喷头应用盖子或适当的方法加以保护,以防内容物偶然发生泄漏
* 非放射性化妆品、医药品和体育用品、日用品的喷雾合计不超过2kg或2升。
关于内置或装有锂电池(蓄电池)的普通电子设备类型
内置或装有锂电池(蓄电池)的普通电子设备
锂电池是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统称。
无额定瓦特小时(Wh)标注时,请通过以下计算式确认。
处理方法因额定瓦特小时(Wh)而异。
* 额定瓦特小时(Wh)= 额定容量(Ah)× 额定电压(V)
* 1000mAh=1Ah 例)27Wh=(2500mAh÷1000)×10.8V
产品举例
手机、手机充电器、无线电设备、收发器、笔记本电脑、数码相机、移动终端、手持复印机、打印机、手持终端、电子书播放器、便携式游戏机、摄像器材、无线耳机等
* 出于安全考虑,电动交通工具(气垫板、电动滑板、自平衡板等)不能带入机舱内或托运。
电子设备主体
可随身携带或托运锂含量2g以下的锂金属电池,或额定瓦特小时在160Wh以下的锂离子电池。
注意点: 将内置锂电池的电子设备作为托运行李托运时,请采取以下措施。
* 请彻底切断设备主体电源。(不允许睡眠模式)
* 请用结实的行李箱或衣物类进行包装以作保护。(为防止因意外启动或损伤而造成的起火)
备用电池
备用电池不可单独运输,需与电子设备主体一同运输。
可随身携带锂含量2g以下的锂金属电池,或额定瓦特小时在100Wh以下的锂离子电池。不可托运。
最多可随身携带2个额定瓦特小时大于100Wh但在160Wh以下的锂离子电池。不可托运。
* 手机使用的内置锂离子电池的充电器作为备用电池处理。
内置或连接大容量锂电池(蓄电池)的电子设备
产品举例
大型相机设备、电动机器人等
电子设备主体
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锂含量超过2g的锂金属电池,或额定瓦特小时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。
备用电池
备用电池不可单独运输,需与电子设备主体一同运输。
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锂含量超过2g的锂金属电池,或额定瓦特小时超过160Wh的锂离子电池。
防短路处理
请采取放入购买时自带的容器,或是使终端绝缘(用胶带缠绕裸露的终端进行保护,或将电池分别放入塑料袋、保护袋中)等措施。
关于所有电池的须知
出于安全考虑,对于锂电池(电池)以外的备用电池(镍氢、镍镉、碱性锰等电池),请采取防止短路的措施后带入机内。
智能行李箱
若锂电池不可拆卸时,不能带入机内或托运。
如果智能行李箱安装的是可拆卸锂电池,则允许托运或带上飞机。
请将取出的锂电池带入机舱内。另外,在带入机舱时,请查看可带入机内的尺寸和规则(日本国内航线)。
设备中使用的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在0.3g以下,锂离子电池的额定瓦特小时在2.7Wh以下(含锂电池不可拆卸的情况)时,可随身带入舱内或托运。
* 关于可拆卸锂电池的容量及数量,请查看内置或连接锂电池(蓄电池)的普通电子设备。
什么是智能行李箱
具有向其他电子设备供电等功能,与使用电池的设备实现了一体化的箱包。
电动轮椅的备用电池
以下内容仅适用于使用者本人运输步行辅助设备的情况。备用电池不可单独运输,需与电动轮椅主体设备一同运输。
锂离子电池的情况
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2个额定瓦特小时(Wh)为160Wh以下的电池。不可托运。
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1个额定瓦特小时(Wh)超过160Wh且在300Wh以下的备用电池。不可托运。
不能随身携带或托运额定瓦特小时(Wh)超过300Wh的备用电池。
安装在轮椅主体上的电池不包含在备用电池内。电池拆出时,请包裹好后再带入机舱内,以防止电池受到撞击。
镍氢、镍镉等干电池的情况
每人最多可托运两个。不能随身携带。
* 国土交通省未对个数进行限制,但是ANA依据IATA(国际航空运输协会)关于危险物品的规定对其设定了限制。
防漏型湿电池的情况
每人最多可托运一个。不能随身携带。
非防漏型湿电池的情况
备用电池无法托运以及随身带入机舱。
电子烟
只可随身携带自用的电子烟。不可作为托运行李托运。
为避免给周围旅客带来不快,ANA集团禁止在机舱内使用电子烟、电子雪茄、电子烟管、蒸汽电子烟、电子尼古丁供应设备(含无烟香烟)等无需点火的吸烟工具。此外,禁止在机舱内对电子烟、备用电池进行充电。
安装锂电池的电子烟处理方法
在锂电池中,仅限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在2g以下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瓦特小时在100Wh以下时,可随身带入舱内。
请妥善采取措施,以防止发热部分意外运行。
请妥善保管备用电池,以免发生短路。
烫发器及发型造型工具
插座式烫发器、发型造型工具
能随身携带或托运。
气体式烫发器、发型造型工具
填充有烃类气体、热源部安装有牢固的安全罩的类型可随身携带或托运。
* 每人限1件
* 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替换用燃气瓶。
电池式(无线)烫发器及发型造型工具
如果从主体上拆除电池、或者具备与飞行模式同等的功能,并进行适当设置后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。
* 取出的锂电池仅限随身携带。
酒精饮料
酒精度数超过24%且在70%以下的酒精饮料,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或托运5L。
* 不限制酒精度在24%以下的酒精饮料。
* 应装在零售商品的容器内
干冰
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或托运2.5kg用于冷却生鲜食品的干冰。
* 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非冷却生鲜食品用途的干冰。
弹药
体育用、狩猎用弹药。含包装在内,每人最多可托运5kg。不能随身携带。
滑雪蜡
固体类
能随身携带或托运。
液体、膏状类
燃点超过摄氏60℃的液体状物品可随身携带或托运。
如果无法确认燃点,则不予托运。
请一同携带安全数据表(SDS)等,可以确定燃点的物品。
喷雾类(气体)
请您确认喷雾类项目。
雪崩救援背包
雪崩救援背包每人仅可随身携带或托运1个。仅限使用火药的含量在200mg以下,且压缩气体不使用易燃气体或毒性气体。
* 仅限具有妥善包装,不会发生误启动,且包内气囊带有卸压阀的背包。
* 请准备可以证明满足条件的说明书等资料。
* 备用气瓶不可随身带入机内或托运。
锂离子电池的情况
仅可随身携带或托运锂离子容量为160Wh以下的电池。请采取措施防止因意外启动或损伤而引发起火,并彻底切断设备主体电源。
充气式救生衣和备用气瓶
安装了填充有二氧化碳气体的小型气瓶
每人可随身携带或托运2件救生衣(1件救生衣最多2个气瓶)、1件救生衣最多2个备用气瓶。
* 气瓶内装有二氧化碳或类别号为2.2的高压气体。
发热器具
带电池的水下火炬灯(水肺潜水灯)或烙铁等
为防止运输中意外启动,可随身携带或托运取出电池的物品。
* 取出的锂电池仅限随身携带。
* 不可随身携带前端特别尖利的烙铁。
临床试验药物相关内容
关于临床试验药物的运输
正在开发的临床试验药物,只有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。因为安检和确认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,请您预留出充裕的时间前往机场。
条件
持有可证明是临床试验药物的文件。
外包装容器上未标示代表放射性药品的“三叶标志”。
需符合航空法规定的安检标准*。
* 液体临床试验药物带入机舱时,将会进行液体物检查或开封检查。如果无法打开外包装容器,可能会被拒绝随身携带或托运,敬请谅解。
数量限制为每个容器在0.5L或0.5kg以下,每人最多2L或2kg。
临床试验药物的种类
随身携带
托运
液体
X线检查、液体物品检查
X线检查
固体
X线检查
X线检查